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27日~1998年7月28日);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崗位詳見《來賓市第一中學通過“直接考核”方式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禁止報考我區(qū)公考和事業(yè)單位處罰期未滿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試用期未滿的;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考或事業(yè)單位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8.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招聘崗位查詢
招聘的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附件1)。
(二)報名方式
報考者登陸來賓人才網(http://www.lbrcw.com)下載《來賓市第一中學2016年通過“直接考核”方式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寫相關信息,并將本人的報名材料郵寄(以郵戳為準)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的材料包括:《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等復印件各1份。
報考者報名時可現場報名或郵寄報名,不接受電話或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報名。
報考者應如實提供材料,經驗核后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應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還。
報名時間:2016年7月29日8:00~8月8日18:00。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照報考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8月8日~8月12日。
(四)確定考核人選
考核人選名單及相關要求報經主管部門、市人社局核準后統(tǒng)一在來賓人才網公布,招聘單位通過電話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員。
考核人選公布時間:2016年8月15日前。
三、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
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根據《來賓市市直機關公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fā)〔2007〕40號),成立考核小組,對進入直接考核的人員進行政審,著重對應聘人員在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廉潔自律、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與特長、研究能力、獲獎情況、工作經歷等方面進行考核。凡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各項考核的,按棄權處理。政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一律不予錄用。
(二)體檢
體檢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理。
考核和體檢時間: 2016年8月20日前。
四、審批和聘用
根據考生的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報市主管部門、人社局審核,在來賓人才網、本單位工作區(qū)域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進行復查,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整理擬聘人員材料,經報市人社局審批后,辦理聘用和入編手續(xù),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示及上報審批材料時間:2016年8月22日前。
其他不盡事宜,按照《來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和《來賓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公告(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地址:來賓市北二路238號來賓市第一中學現代教學中心樓1樓黨政辦。
聯系電話:0772-4212648 郵編:546100
來賓市第一中學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