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背景】
人民網(wǎng):黑龍江依蘭縣的松花江渡口,是超載大貨車前往哈爾濱的必經(jīng)通道。最近有媒體曝光,依蘭縣松花江渡口江南、江北,每天停靠著不同牌號的警車,過往超載大貨車交錢后,就能得到放行。但當?shù)亟痪块T否認是設(shè)私卡,而是“治理超載車輛”。盡管當?shù)亟痪块T在“辟謠”,但媒體的報道中人證物證俱在,簡單的口頭否認恐怕很難取信于人。尤其是除了貨車司機和交警的直接“交易”之外,當?shù)剡€滋生了特殊的“保車人”,收了車主錢之后“縣路政、運管都保過”,各路查處消息可以隨時通知車主。如此成熟的“保車”市場,顯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也不太可能是個別交警的違規(guī),而是反映著當?shù)貢崦粱靵y的治理生態(tài)。
【熱點解讀】
貨車超載,對高速公路路面的損壞是顯而易見的,而與之相伴的,還有車載重量超負荷后由于更大的慣性而引發(fā)的安全隱患,多少血的教訓(xùn)提醒著我們超載的危害。
面對超載,一般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把多余重量的貨物卸下,等車主找到其他車輛再來把貨物拉走;二是交警處以相應(yīng)的罰款,然后放行。由于強制卸貨很麻煩,把多余貨物卸下需要找地方儲存,還要有人幫看守,來回運輸麻煩,車主和交警往往都是采用第二種處理方法,然而我們卻發(fā)現(xiàn)超載現(xiàn)象仍然屢禁不止??梢?ldquo;以罰代管”這樣的治理方式顯然是沒什么效果的。
治理超載,不僅是規(guī)范道路交通,更是保障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明知“以罰代管”不管用,這一方法還是成為了車主和交警之間心照不宣的默契,對群眾而言,這不僅是交警部門的不作為,更是讓治理成為了某些部門謀取私利的工具,如此行事,如何讓政府取信于民?
面對超載,雖然有處罰,但是一般都是在車主利潤范圍內(nèi)的,所以車主可以堂而皇之“一罰了事”,如果加大處罰力度,提高車主的違法成本,那么車主才會真正重視超載問題,不敢再犯。
另一方面,許多車主反映,現(xiàn)在高速公路費用頗高,燃油稅也使得油價居高不下,如果不超載,則很難有利益。所以,對高速公路和燃油稅進行合理調(diào)整,降低一定的運輸成本,那么車主們也許就不會繼續(xù)鋌而走險,明知故犯了。
超載問題嚴重,治理超載麻煩,但不意味著交警部門可以一罰了事,“收了錢”,卻沒把問題處理好,因此,相關(guān)部門必須對這個現(xiàn)象加以重視,并找出更加合適的處理方法,不能只用以罰代管一種方法,應(yīng)該讓其他有效的治理方法成為常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