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計劃招聘法官助理若干名,法官助理屬于審判輔助人員,在法官的指導下履行以下職責:(1)辦理案件的排期;(2)指導當事人舉證,協助法官完成庭前會議、證據交換等工作;(3)協助法官組織庭前調解和訴訟中調解工作;(4)協助法官調查取證;(5)受法官指派或協助法官辦理保全、鑒定、評估等工作;(6)收集與案件審理相關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指導案例、裁判指引等參考資料,整理和分析案件涉及的有關法律問題;(7)參與或列席合議庭討論案件;(8)協助法官草擬法律文書;(9)接待當事人;(10)協助法官開展調研、審判流程管理等工作;(11)負責綜合業(yè)務系統中的信息錄入和相關流程的辦理;(12)辦理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書記員缺位時,由法官助理代行書記員的職責。按照本院法官助理的規(guī)章制度進行管理。
招聘計算機網絡維護人員1名,按照有關規(guī)定履行以下職責:(1)負責全院信息網絡和和辦公辦案設備維護;(2)協助辦公室做好信息化建設工作;(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按照本院司法行政人員的規(guī)章制度進行管理。
二、招聘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自愿從事法官助理工作,自覺學習司法規(guī)范和禮儀,服從安排,愛崗敬業(yè);
2.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無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嚴守審判紀律;
3.法官助理應具有國民教育法學類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yè)文憑或取得司法考試C證以上;聘用制計算機網絡維護人員限男性,計算機相關專業(yè),具有網絡維護相關證書者優(yōu)先;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身體條件。
三、薪酬待遇
除單位應負擔的五險保費以外,法官助理的工資標準為本院入職一年內聘用制書記員工資的150%,績效工資另計,單位提供就餐、辦公設備、差旅費等必要保障。計算機網絡維護人員的工資參照本院聘用書記員的標準確定。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止。
2.報名方式: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填寫完畢后,將報名登記表連同其他報名材料通過特快專遞(報名的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或直接送交至桂林市秀峰區(qū)人民法院政工科。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面交報名材料的除提交復印件外,還須提供原件核對;郵寄報名材料可寄復印件,面試時須提供原件核對)
?。?)身份證;
?。?)學歷學位證書;
?。?)個人制作的推薦表三份 ;
?。?)報名表一式三份(須有照片)。
(二)資格審查
由桂林市秀峰區(qū)人民法院組織人員對報名參加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符合招聘條件者,通知面試。
(三)面試
組織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法律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儀表儀態(tài)等。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根據面試成績綜合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考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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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院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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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桂林市秀峰區(qū)人民法院組成聯合考察組,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考察。通過查閱檔案、實地考察、面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對象本人及所在單位原因,致考察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取消考察對象資格。根據對考察對象的考核情況,由桂林市秀峰區(qū)人民法院黨組綜合醞釀確定錄用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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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擬聘用的人選按有關規(guī)定在本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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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此崗位與廣西嘉路人力資源顧問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桂林市秀峰區(qū)人民法院工作。
聯系方式:桂林市秀峰區(qū)人民法院政工科
郵寄地址:桂林市秀峰區(qū)陽江路6號(秀峰區(qū)政府對面)桂林市秀峰區(qū)法院政工科
郵 編:541001
聯系人及電話:蔣湘華,0773-3800959;屈斐琳,0773-3800956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