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2、堅持“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遵紀守法;
3、具有法律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司法考試或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經驗的人員優(yōu)先錄用,條件可以適當放寬;
4、年滿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計算截止至2017年9月13日);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崗位職責:在法官指導下履行審查訴訟材料、組織庭前證據(jù)交換、承擔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接待案件訴訟參與人、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資料、協(xié)助法官進行調解、草擬法律文書、負責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下載附件《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法官助理報名表》并按要求填寫,發(fā)送至電子郵wzlaw@126.com,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20日。
2、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應于2017年9月21、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攜帶且不限于以下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司考證及2張1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提交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地點在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樓大堂。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如逾期不來資格審查,則視為自愿放棄報名。
四、面試
法官助理設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jù)最終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2、組織人選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
六、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jù)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錄用人員,招錄人員經過一段時間工作表現(xiàn)良好的,簽訂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薪資標準約為300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需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公積金);享受國家規(guī)定節(jié)假日休假。
聯(lián)系人:蘇生、覃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774-2813739
地址:梧州市長洲區(qū)新興三路67號。
原標題: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公告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