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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2015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考的公告》,資格復審中出現(xiàn)不合格或放棄的可依次遞補的規(guī)定,現(xiàn)將遞補人員及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遞補人員:甘孜中院法官助理職位金麗(準考證號:4892718074418),甘孜中院計算機管理職位楊雪敏(準考證號:4892718074425),道孚縣法院行政人員職位劉靜(準考證號:4892718074520),道孚縣法院藏漢翻譯職位白瑪多吉(準考證號:4892718074606),甘孜縣法院行政人員職位何政東(準考證號:4892718074624),鄧鈞濤(準考證號:4892718074802),丹珍多吉(準考證號:4892718074814),新龍縣法院行政人員(宣傳)職位吳佳芮(準考證號4892718075311),德格縣法院藏漢翻譯職位薛蓮(準考證號:4892718075509),益西格絨(準考證號:4892718075503),稻城縣法院行政人員(宣傳)職位甘超(準考證號:4892718075922),吾色拉姆(準考證號:4892718075924)進入資格復審。
請以上遞補人員于2015年1月18日(星期天)14:00-17:00在州法院(康定縣榆林新區(qū))報到參加資格復審,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考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最高學歷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5年高校畢業(yè)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guān)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機關(guān)、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quán)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考,須按干部管理權(quán)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須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guān)證明材料。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按時報到,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報到者,按有關(guān)規(guī)定作自動放棄處理。
聯(lián)系電話:0836-2811193。
特此公告
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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