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資格復審的對象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含少數民族加分,下同),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由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并由報考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在面試前完成資格審核。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則應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至面試開始前一周。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筆試成績有任何一科成績?yōu)?分或存在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均不能入圍面試人選(詳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
2018年5月31日至6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不接受資格審核。
三、面試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電話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教育局502辦公室(南寧市江南區(qū)洪勝路5號麗匯工業(yè)園5樓502辦公室),聯系電話:0771-4950207。
四、面試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
(一)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下載打印《2018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貼與網上報名時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標準照片);設置為單面一頁,統一用A4紙印 (下同)。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學位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教師資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6.普通話等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7.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交就業(yè)推薦表1份;
8.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各1份(例如,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yè)證、學位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證明材料比如工作經歷證明等)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者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五、其他要求
1.考生需按《公告》和招聘崗位要求攜帶全部材料按時到現場驗證復審,逾期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所有責任由考生負責。
2.面試資格復審一般應由考生本人參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為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須由考生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和代辦事項,委托人親筆簽名按手印),經面試復審單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需要審核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3.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應及時向面試資格復審單位提供書面放棄面試資格說明材料(說明包含:報考單位、崗位名稱和代碼、注明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本人簽名按手印,原件可現場提交或通過快遞郵寄),否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4.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的具體要求會提前3個工作日統一書面通知面試考生。
5.咨詢電話:0771-4950207
傳真號碼:0771-4518901
通訊地址:南寧市江南區(qū)洪勝路5號麗匯工業(yè)園6樓603辦公室(郵編:530031)
原標題:2018年南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審核通知
附件下載:
3.個人聲明.doc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文體教育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