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南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審核表》或《南寧市機關后勤服務人員聘用備案表》,經主管部門或縣(區(qū))、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建立公開招聘候聘人員信息庫及相關聘用程序
凡參加本次公開考試面試但未被聘用的人員分崗位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原則候聘。從候聘庫聘用人員,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申報招聘計劃。本年度內,如用人單位在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公開考試招聘計劃內,對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中無人報考的崗位或不夠開考比例已取消的崗位,確屬急需補充工作人員的,由用人單位向主管部門申報招聘計劃,并說明補充人員的原因和要求,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組織實施。
(二)發(fā)布招聘公告。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wǎng)(網(wǎng)址:www.nnrkz.com)上發(fā)布招聘公告。
(三)報名。凡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候聘人員,可在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wǎng)(網(wǎng)址:www.nnrkz.com)上報名。報名時間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報名人員需向招聘單位提交原報考時的《報名登記表》、準考證、考試成績證明以及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核對考試成績。
(五)確定面試人員。
1、招聘單位根據(jù)報名人員原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shù)與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公開考試招聘的規(guī)定程序,組織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合格者可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xù)。
九、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三)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機關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guī)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7、違反南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資格審查驗證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做出處理。
十、其他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熱線電話:
南寧市政府公共服務呼叫中心0771—5527741;
南寧市“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0771—12333;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71-5538455;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考職位管理科0771-5533608;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yè)促進科0771-5505389;
監(jiān)督電話:0771-5505391
1、2015年南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崗位計劃表
2、2015年南寧市機關(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公開招聘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