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要求
(一)綜合應急救援人員(21人)。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不良行為嗜好。熱愛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組織分配。2.復員退伍軍人、高校畢業(yè)生,不限專業(yè)。3.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即1985年3月15日至2002年3月15日期間出生)的男性公民。4.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有較強的理解與表達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基本計算機操作,能夠熟練掌握電子文檔和電子表格的編輯。復員退伍軍人及持有機動車C1以上駕駛證,且熟悉車輛駕駛人員優(yōu)先。5.視力要求左右眼裸視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2cm,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無明顯缺陷,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無重大疾病、無傳染病、家族無精神病史。
(二)綜合應急救援文職人員(4人)。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不良行為嗜好。熱愛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組織分配。2.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即1985年3月15日至2002年3月15日期間出生)的公民。3.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較強的理解與表達能力,有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計算機操作,能夠熟練掌握電子文檔和電子表格的編輯。漢語言文學、新聞學、文秘等相關專業(yè)優(yōu)先;有機關辦公室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
(三)司勤人員(2人)。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勤奮敬業(yè)、吃苦耐勞、服從安排。2.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司勤人員工作。3.具有國家承認的初中以上學歷,熟悉汽車駕駛技術(復員軍人優(yōu)先考慮),有B1以上駕駛證,駕齡3年以上。4.年齡要求在20周歲至45周歲(1975年3月15日至2000年3月15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5.本人無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及家庭成員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在各級公考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應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7.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節(jié)假日、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思恩鎮(zhèn)古城街172號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8829790。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請帶上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并填寫《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應聘資料恕不退回,報名者的個人信息保密。
4.資格審查:由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電話告知報考者。
四、體能測試
此項測試只針對綜合應急救援人員。項目為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引體向上和立定跳遠四項。體能測試總分100分。體能測試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由縣應急管理局組織進行。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面試
體能測試和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全部進入面試范圍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與崗位相匹配的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面試結果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擇日公布,并電話告知入選者。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報考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根據(jù)考生面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人員。體檢由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公示、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通過后正式聘用。由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本次聘期為一年,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內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據(jù)工作需要繼續(xù)留聘的,由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組織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簽訂續(xù)聘合同。
八、相關待遇
按《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環(huán)政發(fā)〔2016〕25號)文件規(guī)定的待遇執(zhí)行。
文件下載:
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