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要求
(一)綜合應急救援人員(23人)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不良行為嗜好。熱愛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2.復員退伍軍人、高校畢業(yè)生,不限專業(yè)。
3.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即1985年4月8日至2002年4月8日期間出生)的男性公民。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有較強的理解與表達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基本計算機操作,能夠熟練掌握電子文檔和電子表格的編輯。復員退伍軍人及持有機動車C1以上駕駛證,且熟悉車輛駕駛人員優(yōu)先。
5.視力要求左右眼裸視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2cm,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無明顯缺陷,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無重大疾病、無傳染病、家族無精神病史。
(二)綜合應急救援文職人員(5人)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不良行為嗜好。熱愛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2.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即1985年4月8日至2002年4月8日期間出生)的公民。
3.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較強的理解與表達能力,有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計算機操作,能夠熟練掌握電子文檔和電子表格的編輯。漢語言文學、新聞學、文秘等相關專業(yè)優(yōu)先;有應急管理或機關辦公室工作經(jīng)驗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司勤人員(2人)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勤奮敬業(yè)、吃苦耐勞、服從安排。
2.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司勤人員工作。
3.具有國家承認的初中以上學歷,熟悉汽車駕駛技術(復員軍人優(yōu)先考慮),有B1以上駕駛證,駕齡3年以上。
4.年齡要求在20周歲至40周歲(1980年4月8日至2000年4月8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
5.本人無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個人及家庭成員有較為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在各級公考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應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7.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節(jié)假日、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都安瑤族自治縣安陽鎮(zhèn)迎暉街461號(民政局2號樓)都安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綜合股。聯(lián)系電話:0778—5228282。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請帶上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并填寫《都安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應聘資料恕不退回,報名者的個人信息保密。
4.資格審查:由都安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電話告知報名者。
四、體能測試
此項測試只針對綜合應急救援人員。項目為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引體向上和立定跳遠四項。體能測試總分100分。體能測試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由縣應急管理局組織進行。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面試
體能測試和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全部進入面試范圍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與崗位相匹配的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面試結果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擇日公布,并電話告知入選者。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報考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根據(jù)考生面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人員。體檢由都安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公示、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通過后正式聘用。由都安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綜合股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本次聘期為一年,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nèi)),試用期內(nèi)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據(jù)工作需要繼續(xù)留聘的,由自治縣應急管理局綜合股組織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簽訂續(xù)聘合同。
八、相關待遇
按《河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河池市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河政發(fā)〔2015〕108號)的薪資標準執(zhí)行。
都安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