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自愿報名,全面考核,公開競爭,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必須具有如下資格條件:
1.熱愛本職業(yè),有良好的團隊協(xié)作精神,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3.服從安排,敢于負責,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強。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考或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其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崗位數(shù)及要求
工作人員3名,簡章發(fā)布時,年齡在40周歲以下,男女不限,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文字功底、相關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截止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天等縣發(fā)改局辦公室(天等縣天桃路76號 縣國土大院辦公樓二樓)。
3.報名時須提供材料: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并交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4.報名資格審查:由縣發(fā)改局負責報名的資格審查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將資格審查結果告知報名者。
(二)面試:由縣發(fā)改局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對面試合格人員進行體檢(費用自行承擔),體檢由天等縣發(fā)改局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發(fā)改局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采取一年一簽的方式。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各執(zhí)一份,一份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待遇報酬
(一)工資待遇:每人每月2400元(含五項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五項社會保險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承擔。
(二)社會保險待遇。受聘人員的社會保險費(每人每月享受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補貼)由縣財政負責
本簡章由縣發(fā)改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黃斌
聯(lián)系電話:0771-3521101
天等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1日
天等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tiandeng.gov.cn/tzgg/t92496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