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錄計劃
2023年全市各級機關計劃招考公考3919名。報考者可于2023年1月11日起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j.cq.gov.cn)查閱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監(jiān)獄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間出生),其中公安特警職位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報考法醫(yī)、獄醫(yī)、所醫(yī)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龋?/p>
8. 具備重慶市公考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其他要求
1. 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于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在2023年1月31日前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均應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
2. 市級機關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區(qū)縣級及以下機關主要招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鶎庸ぷ鹘洑v計算時間截止2023年1月。
3. 對艱苦邊遠地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可以采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yè)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降低筆試開考比例、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區(qū)縣轄區(qū)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除本區(qū)縣艱苦邊遠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以外的其他機關。對非艱苦邊遠地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新錄用人員應當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4. 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其對象是指我市服務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滿2年及以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滿3年及以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滿2年及以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入伍地、退伍地或戶籍地為重慶市轄區(qū)的服現役滿5年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另外,在艱苦邊遠地區(qū)工作滿3年且歷年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編在崗事業(yè)編制人員,可以報考本區(qū)縣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考的職位。
5.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考和參照公考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考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考和參照公考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考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咨詢電話等詳見《重慶市2023年度公考招考職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考職位情況一覽表》)。招考職位有專業(yè)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考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有關報考政策和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請參閱《重慶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報考者如對招考職位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和其他報考條件有疑問的,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
本次報名,凡畢業(yè)證書上所列專業(yè)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專業(yè)),但報考者認為所學專業(yè)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須向招錄機關提供學校簽章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經招錄機關審核同意并報市公考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報名。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考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者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j.cq.gov.cn)首頁“我要辦”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欄目,點擊“2023年重慶市公考招錄考試網上報名入口”進入報名系統,具體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可在2023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上午9: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者須承諾誠信報考,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請再次認真核對本人所填信息是否準確,是否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職位資格條件,避免誤報。
為方便廣大報考者了解各個職位的報名情況,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從報名開始日的第2天(1月13日)起至1月15日止,每天上午11:00左右,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重慶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專欄”,公布各職位報名相關數據。此后,不再公布每日報名數據,待繳費結束后再公布最終報名數據。
為防止大量報考者集中在臨近報名結束時報名,造成網絡擁堵,請報考者審慎把握報名時間。
2. 審核結果查詢。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報考者上傳的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報名通過;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23年1月18日上午9:00前進行修改,等待重新審核。
報考者可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是否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3. 網上繳費。報考者須在2023年1月19日上午9:00前在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未按規(guī)定完成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獲得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者,按照報考指南“關于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考減免考務費須知”程序辦理。
4. 打印報名信息表。繳費完成的人員應立即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5. 開考比例和指標調整。《招考職位情況一覽表》對筆試開考比例作了明確規(guī)定,報名人數與招考指標比例須達到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考指標。招考職位中“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職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可將筆試開考比例降低至3︰1。公安人民警察法醫(yī)職位、人民法院法醫(yī)職位以及監(jiān)獄戒毒人民警察獄醫(yī)、所醫(yī)職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以開考且不遞減指標,若報名人數少于招考指標時遞減指標至報名人數。
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者退費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6. 打印準考證。報名審核通過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9:00至2月26日上午9:3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如遇問題,請撥打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四、考試內容和時間
(一)筆試
1. 內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原則。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具體詳見《重慶市2023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考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申論試卷分為“申論1”、“申論2”和“申論3”,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申論考試類型為“申論3”,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申論考試類型為“申論2”,其他職位申論考試類型為“申論1”。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zhí)法勤務職位的,還應參加公安類專業(yè)科目考試,分值100分,考試大綱可在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報考法院系統、檢察機關職位的,還應參加法律基礎知識考試,分值100分,考試大綱可在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報考其他職位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 時間。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3年2月25日,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為2023年2月26日。具體安排為:
2月2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2月26日上午 9:00—11:00 公安類專業(yè)科目
上午 9:00—10:00 法律基礎知識
報考者應當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
3. 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市公考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對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職位,在劃定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適當傾斜。
報考者可于2023年3月28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3月31日查詢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根據體能測評、面試比例,在同一職位筆試合格人選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現場資格審查。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在2023年4月6日至14日期間進行。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報考者應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證明材料包括:
1. 本人筆試準考證、畢業(yè)(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網上報名通過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和《重慶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考現場資格審查表》(附件3);
2. 在職人員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3. 尚未取得畢業(yè)(學位)證的普通高等學歷教育2023年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簽章的《重慶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報名推薦表》(附件4);
4. 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現場資格審查期間,因放棄或審查不合格而出現缺額的,經市公考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同時遞補?,F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能力測試)環(huán)節(jié)。
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者考試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特別提示: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體能測評
公安人民警察、監(jiān)獄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部分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在2023年4月8日至14日期間進行,由招錄機關會同同級公考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結束后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開展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按面試比例要求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時間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由市公考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各區(qū)縣和市級部門具體實施。
面試工作按照《重慶市公考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于2︰1的職位,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市審計局、市商務委等部分招錄機關有關職位(詳見附件1)在面試前需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考試大綱可在報名網站查詢。專業(yè)能力測試由招錄機關具體實施,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的1日內公布。
未組織專業(yè)科目考試、專業(yè)能力測試職位的報考者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zhí)法勤務職位的報考者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公安類專業(yè)科目成績×30%)×50%+面試成績×50%。
法院系統、檢察機關職位的報考者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法律基礎知識成績×30%)×50%+面試成績×50%。
有專業(yè)能力測試職位的報考者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50%+(面試成績×70%+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30%)×50%。
招錄機關原則上應在面試當天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面試考生人數較多的應在考試結束后1日內公布。公布方式可通過公告形式在面試考場或招錄機關辦公地點公布,同時在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官方網站以及“七一網”進行發(fā)布。
面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均不開展遞補。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在4月17日至19日期間進行。體檢人選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同一職位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招考指標1︰1比例確定,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則依次以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公考主管部門同意后加試面試,并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開展差額考察的職位,按照差額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按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公考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職位需要,招錄機關可對報考者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二)考察
招錄機關負責組織開展考察工作。公安人民警察職位按照公安部印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監(jiān)獄戒毒人民警察職位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其他職位按照中組部印發(fā)的《公考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招錄機關將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實行差額考察的招錄機關,綜合考慮人選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進行公示。公示公告在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官方網站以及“七一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總成績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錄用審批與試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新錄用公考,由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發(fā)放《公考錄用通知書》,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從新錄用公考到招錄機關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八、其他
為方便報考者,市公考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網上報名操作和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者可在報名網站查詢。對《報考指南》沒有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撥打以下電話進行咨詢:
1. 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63895917、023—63895924;
2.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7、023—86868838;
3. 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23—86868812、023—86868820。
特別提醒:
本次招考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考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重慶市公考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考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jiān)督,如發(fā)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
本公告由重慶市公考局負責解釋。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等相關問題,由招錄機關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1.附件1:重慶市2023年度公考招考職位情況一覽表.xlsx
2.附件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考專業(yè)參考目錄.docx
3.附件3:重慶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考現場資格審查表.docx
4.附件4:重慶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報名推薦表.docx
重慶市公考局
2023年1月
原文標題:重慶市2023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考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lsbj.cq.gov.cn/ztzl/zqs2020ndkslygwyzl/202301/t20230110_11482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