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一)體檢人員名單
招錄機關根據(jù)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公考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確定房榆等335人為我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體檢人選。(名單見附件1-2)
請入圍體檢的考生請做好體檢的準備,合理調(diào)整作息,妥善安排行程。認真閱讀《公考錄用體檢考生須知》(附件4),于體檢當天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1張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時到達集中地點參加體檢,配合做好身份核驗、繳交體檢費等工作。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集中的時間和地點
體檢集中時間:2023年4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天)每天上午7:00。
體檢集中地點:中共梧州市委黨校(即梧州市西環(huán)路98號)。
請參加體檢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達,乘公交車線路:可乘坐13路、21路、28路、31路公交到到市黨校站下車。
(三)體檢前取消的招錄計劃
因招考職位沒有通過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決定取消中共梧州市岑溪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岑溪市監(jiān)察委員會機關綜合職位二的招錄計劃(附件3)。
(四)體檢項目及標準
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等招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司法行政部門醫(y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13號)和《關于公安機關看守所獄醫(yī)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2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按《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項目(如視力、色盲、聽力、嗅覺等)均不進行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jié)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jié)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向中共梧州市委組織部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內(nèi)容為對體檢結(jié)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jié)論以復檢結(jié)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保密。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五)體檢人選遞補
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情形的,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跨年度的,不再遞補。
(六)其他
1.體檢所產(chǎn)生的費用由考生個人自理。在體檢當天由體檢醫(yī)院按有關規(guī)定收取,費用約450元,可通過現(xiàn)金、支付寶或微信方式支付。
2.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給予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jié)果無效,并按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進入體檢集中地點時,除必要物品外,大件行李、貴重物品請勿隨身攜帶。
4.體檢當天,體檢者的親屬請勿跟隨前往體檢醫(yī)院。
二、考察
(一)考察人選名單。招錄機關根據(jù)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為我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體檢人選的考生同時確定為考察人選??疾鞂ο鬄轶w檢合格考生,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考察對象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二)考察時間。具體時間由招錄機關或承擔考察工作的單位確定。
(三)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行、能力素質(zhì)、心理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四)考察人選遞補。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情形的,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跨年度的,不再遞補。
(五)考察組在考察期間將就考察事宜與考察人選聯(lián)系,考察人選的聯(lián)系電話和通訊地址如有變動,請及時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本公告發(fā)布以后,對隨意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記入公考錄用誠信檔案。
咨詢電話:中共梧州市委組織部公考二科,0774—6021900。
附件:
1.梧州市2023年考試錄用公考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4月8日)
2.梧州市2023年考試錄用公考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4月9日)
3. 梧州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體檢前取消錄用計劃匯總表
中共梧州市委組織部
2023年4月3日
原文標題:梧州市2023年考試錄用公考體檢與考察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wzdjw.gov.cn/main/news/index?url=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