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將南寧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員名單
根據(jù)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確定丘沛靈等為南寧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1)。
請入圍體檢的考生認真閱讀《公務員錄用體檢考生須知》(見附件2),于體檢當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體檢通知書(體檢通知書由招錄機關發(fā)放)及一張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按時到達集中地點參加體檢,配合做好身份核驗、繳交體檢費等工作。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集中的時間和地點
體檢集中時間: 2024年4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7:00集中,具體時間以體檢通知書為準。
體檢集中地點:南寧君通桃源飯店迎賓樓5樓1號會議廳(南寧市青秀區(qū)桃源路74號)。可乘26路、32路、46路、89路、215路、609路、B10路等公交車到桃源路中站下車步行到達酒店門口。
三、體檢項目及標準
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等招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保密。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人選遞補
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體檢資格情形的,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跨年度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
(一)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個人自理。
(二)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給予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guī)違紀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本公告發(fā)布以后,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
聯(lián)系電話:0771-5539133
附件:1. 南寧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人員名單.xls
南寧市公務員局
2024年4月22日
原文標題:南寧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nndj.gov.cn/jeecmsv9/tzggsj/2037866.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