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本次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共設2個招聘崗位,每個招聘崗位10人,計劃招聘20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詳見《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024年度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玉林市(戶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圍內均可,玉林市范圍包括北流、博白、陸川等七個縣市區(qū))。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輔警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 3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21日-2006年8月21日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輔警:
1.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賭博、酒駕等受到行政處罰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7.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10.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址: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林市人民中路32號)。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過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電話、傳真等其他方式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材料:
①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信網學歷證明、戶口簿(戶主及本人頁,非玉林戶口需提供居住證)、駕駛證、技術資格證、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藍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到報名點現(xiàn)場報名。
②自行在“玉州公安”微信公眾號下載《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024年度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并如實填寫。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二)資格審查時間:
2024年8月29—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五、考試:
我局將通過“玉州公安”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考生理論考試、體能考試及面試相關信息。報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試相關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一)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項目:男子測試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2.體能測試標準: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及實施規(guī)則》執(zhí)行(見附件3)。三個項目均達標方為視體能測試合格,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體能測試完成后,應聘人員現(xiàn)場簽字確認考試結果。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滿分100分,時間60分鐘,內容包含時事政治、法律法規(guī)、公安基礎知識等。
2.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設最低合格線,按以下兩種情形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1)招聘崗位面向非退伍軍人的,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比例在3:1以上,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劃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比例不足3:1的,筆試成績須達60分方可進入面試,考生成績均未達60分及以上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2)招聘崗位面向退伍軍人的,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比例在3:1以上,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劃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比例不足3:1的,筆試后直接進入面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形式開展。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崗位認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質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情況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須達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和運用:
1、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錄取。
2、本次招聘設置候錄庫,候錄庫人員范圍為完成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的人員。各崗位入圍體檢、政審的考生不合格、簽訂勞動合同前棄權或聘用后辭職的,以及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024年內其他崗位有輔警辭職、被辭退且所需崗位人員與候錄庫人員招聘條件相同的,可從候錄庫人員中按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考有實際操作技能的以實際技能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候錄庫半年內有效,半年內出現(xiàn)考生聘用后辭職的,從候錄庫遞補。
七、體檢、心理健康測試和考察政審: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心理健康測試和考察政審人選。
(一)體檢體檢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再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心理健康測試和考察政審心理健康測試和政治考察與體檢同步進行,由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對考生布置開展政治考察工作。體檢、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額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考生經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心理健康測試及考察政審合格的,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 “玉州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結束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受聘人員一律實行合同制管理。
(三)受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不履行合同或違反管理規(guī)定的,予以解聘。
(四)受聘人員的工資待遇:根據月度工作表現(xiàn),月工資待遇為4600元(含單位和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根據年度工作表現(xiàn)發(fā)放績效獎金。
(五)享受年休假、年度體檢、人身意外險等相關福利待遇。本次公告的最終解釋權由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負責解釋。監(jiān)督電話:0775-2822417(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警務督察大隊)報名咨詢電話:0775-2338900(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輔警辦)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xlsx.xlsx
附件2: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doc.doc
附件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及實施規(guī)則.docx.docx.docx
原文標題:2024年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yl.gxrc.com/Article/info/58b06b97-8546-480b-a4b1-589ee77686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