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陸川縣公安局共設23個輔警崗位,擬招聘42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陸川縣公安局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玉林市(戶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圍內均可)。
三、應聘輔警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8日出生),報考邊遠且存在招錄困難的單位或者特殊崗位需要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可放寬至40周歲(1984年8月28日出生)以下,具體年齡要求以職位計劃表(附件1)為準。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體文化程度要求以職位計劃表(附件1)為準。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一)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盜竊、酒駕等受到處罰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七)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八)曾被用人單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及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曾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或被勸退、被認為不適合警務輔助工作的;
(十)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十一)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過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網(wǎng)上、電話、傳真等其他方式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29日至30日、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址:陸川縣公安局法制大隊 (進入陸川縣公安局大門往左側一樓)
3、報名材料:
①本人攜帶二代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wǎng)學歷證明)、戶口簿(戶主及本人頁,非玉林戶口需提供居住證)、駕駛證、退伍證等其他能證明符合優(yōu)先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自行在“八桂警事”微信公眾號打印本人“無犯罪證明”一份,到報名點現(xiàn)場報名。
②自行在“陸川公安”微信公眾號上下載《陸川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如實填寫,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4、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現(xiàn)場發(fā)放《準考證》。
(二)考試:
我局按照招聘程序組織人員進行考試,考生按照相關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考試形式采取筆考方式進行??忌殧y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內容包含時事政治、法律法規(guī)、公安基礎知識等相關知識,不設最低合格線,滿分100分,請考生根據(jù)筆試內容范圍進行復習,不再提供題庫。
2、體能測試
(一)體能測試項目:
男子測試項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
女子測試項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
(二)體能測試標準:
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及實施規(guī)則》(見附件3)。三個項目均達標方為視體能測試合格,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形式開展。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崗位認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質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情況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1:5比例的,按實際 人數(shù)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須達60分方可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和運用:
1、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
2、本次考試設置候錄庫,只有面試合格的考生才有資格進入后候錄庫,候錄庫的考生考試總成績在一年內有效。當招聘單位沒有再次組織招聘且用人單位出現(xiàn)崗位空缺時,經陸川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從候錄庫同一崗位考生中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替補(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
七、體檢、心理健康測試和考察政審: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1比例進入體檢、心理健康測試和考察政審人選。
(一)體檢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忌鷮w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心理健康測試和考察政審
由陸川縣公安局開展對考生心理健康測試和政治考察(有無犯罪記錄、是否加入和參與邪教組織及活動、個人征信、個人是否有精神病史)。
體檢、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錄用,缺額根據(jù)考生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
經過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心理健康測試及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通過“陸川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九、審批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縣公安局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由縣公安局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合同期滿后將根據(jù)聘用人員的表現(xiàn)續(xù)簽或終止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對逾期不報到或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不履行合同或違反管理規(guī)定的,予以解聘。
十、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待遇:
(一)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屬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質、非在編的聘用人員。
(二)被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工資自試用上崗之日起享受陸川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每月工資待遇為3150元(含單位和個人部分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三)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等次的,發(fā)放年度績效獎金。
(四)被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帶薪休假、年度體檢等福利待遇。
報名咨詢電話:0775-7232560(陸川縣公安局政工室)
文件下載:
陸川縣公安局
2024年8月26日
原文標題:2024年陸川縣公安局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uchuan.gov.cn/xxgk/fdgk/zwdt/tzgg/t188890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