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
新聞宣傳干事(編外聘用人員)1名。
二、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忠于職守,服從領導,恪守職業(yè)道德,做到愛崗敬業(yè),認真履行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2.服從單位管理,接受單位安排的新聞宣傳報道、綜合材料文稿起草、工作調研等工作,積極利用報刊、電視等傳統(tǒng)媒體以及網站、微博、微信等互聯(lián)網媒體,傳播貴港法院聲音、講好貴港法院故事。工作中,應聽從本院及所在部門領導指揮,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3.嚴格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有關案件審理及討論情況;
4.公正廉潔,不得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
5.完成院領導、本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和臨時性事務。
三、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zhèn)湓瓌t;
(二)公開公正原則;
(三)平等競爭原則;
(四)擇優(yōu)聘用原則。
四、招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道德品行、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2.具備??萍耙陨蠈W歷;
3.專業(yè)為中文類、新聞傳播類。特別優(yōu)秀者,專業(yè)類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4.年齡一般為18—35周歲(1989年2月20日—2007年2月20日出生),特別優(yōu)秀者,可以適當放寬到40周歲(1985年2月2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團辭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人員情形。
五、薪酬待遇
面議。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止。
2.報名方式:采用網絡方式報名,不組織現(xiàn)場報名。
報考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有關說明,詳細了解招聘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注意事項等內容,如實、準確填寫《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招聘新聞宣傳干事報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并將《報名表》、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和其它證書掃描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1張(JPG格式、大小50-200K)壓縮打包并備注文件名(姓名)后發(fā)送至報考的單位郵箱ggzzb2010@163.com。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報名結束后,統(tǒng)一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并通過電話、電子郵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收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時間計劃在3月中旬完成。
(三)考試
考試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法律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協(xié)調能力、儀表儀態(tài)等,面試當日,面試人員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面試地點候考。未按規(guī)定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五)考察
報考者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考察內容包括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德、崗位匹配度等。根據(jù)工作實際,考察程序可適當簡化。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根據(jù)面試、考察等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將名單在貴港法院網站面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被聘用對象。
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現(xiàn)缺額時,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聘用
由用人單位與被聘對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1年,設置2個月的試用期(根據(jù)情況適當延長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新聞宣傳干事;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優(yōu)秀的,可續(xù)簽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需按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無法及時處理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項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過面試人員的成績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間如有聘用新聞宣傳干事辭職等情況而出現(xiàn)空缺的,從通過面試的人員中按序補聘。
(二)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證實,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招聘崗位辦公地址: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貴港市港北區(qū)布山路83號,聯(lián)系電話:0775—4812378。
附件:1.《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招聘新聞宣傳干事報名表》
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0日